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街道拆除整治、零星维修维护及垃圾清理等项目,本项目位于长沙市观沙岭街 ******街道区域范围内户外垃圾清运、违章建筑清除,建筑垃圾外运、安置小区维护保洁垃圾外运、断树枝清理外运、违章违建建筑、违章广告牌的拆除,道路及绿化带的维护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4.2 收款账户:******有限公司:************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中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2、生产过程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等要求总则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3、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中标人所有员工的上岗着装必须一致,统一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标准制作。
5、在项目运行期间,履约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前期不可预见的情况,实施内容需要变更调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再作调整。
6、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群众投诉与负面舆论等,应接到投诉后一天内迅速跟进处理,处理效果须让诉求人满意或撤诉。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出现上级单位和领导督查交办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妥当;对以上问题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视情节严重对中标人进行约谈、警告直至终止承包合
同。
7、人员要求:中标人实施本项目应配备足够的设备驾驶员、现场安全员、现场操作人员等,并对所有人员进行专业工作培训,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8、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对突发事件应当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特殊时期(采购方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加派人员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紧急任务(如抗洪救灾、重大疫情、省市县重大活动等)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指挥。10、在拆除过程中应安排专门的洒水车对在拆过程中所产生的空气污染进行降尘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规定严格执行。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
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具体详见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监督 情况 | 事项备注 |
1 | 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及设备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应急任务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未到达现场 | 合格记“√” 在规定时间超过半小时未到位,扣发200元/次,超过1个小时以上,扣发500元/次。 | | |
2 | 现场施工人员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 合格记“√” 出现一人次未统一标志,未配载安全帽或穿拖鞋,赤足者扣发100元/人次,视情况严重可劝退该名员工 | | |
3 | 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监督和管理 | 合格记“√”,未安排现场管理人员,扣发500元/次 | | |
4 | 所到场设备必须标识清晰,严格按采购人派遣规定的设备型号调配设备,填写好设备清单表,严禁增开、虚开设备型号和台次 | 合格记“√” 所到场设备陈旧,标识模糊不清,扣发500元/.次,发现增开、虚开到场设备台次或型号,取消当次到场设备台班费用并扣发2000元/次。 | | |
5 | 所派服务民工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举止文明 | 合格记“√” 发现一例不合格,或不听从安排的,扣发200元/人次,视情况严重程度责令中标单位 劝退该员工。 | | |
6 | 现场工作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签到表,作业期间必须每时段拍摄作业照片,时间节点必须有记录,严禁虚报员工人数 | 合格记“√” 发现虚报员工人数或不按规定安排作业员工,扣发500元/人次。 | | |
7 | 现场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现场施工,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 合格记“√” 发现有人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扣发500元/人次,情节严重可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
8 | 现场施工必须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野蛮施工 | 合格记“√” 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守安全操作规程,动作蛮干者,扣发500元/ 次,严格做到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许施工作业。 | | |
9 | 项目实施中未列明的考核事项 | 采购人可根据事由的严重程度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并实施扣发措施 | | |
10 | 项目实施中重大违规问题 | 采购人可根据事由的严重性,可对中标单位加大实施扣发措施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 |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以及投标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
6.1.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报务进行监管、考核,评价,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本物业服务项目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和违反合同的乙方人员。
6.1.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6.1.5.有权组织服务满意度调查。
6.1.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6.1.7.配合乙方做好维护区域内的维护服务工作。
6.1.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6.2.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6.2.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6.2.4.不得擅自占用本维护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6.2.5.除招投标文件和本协议另有的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其他第三人收取费用。
6.2.6.服务期间,乙方的纠纷给皆由乙方自行处理,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2.7.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255号 | 地址: | ******街道水印华府2栋601 |
电话: | 0731-****** | 电话: | 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