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HZC2024-C3-990484-GXB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内容 |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附件 |
详见附件 |
2 |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
(2)经营评价结果(满分6分): |
(2)经营评价结果(满分6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公安局
地 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 168 号
联系方式:0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四川南路353号嘉盛大厦裙楼一层西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附件:
类型 |
保险项目 |
赔付条件和标准要求 |
民警(含新招录民警) |
非因公意外伤害身故赔付 |
在职人员发生非因公意外伤害造成身故的,按30万元进行赔付。 |
非因公意外伤害残疾赔付 |
在职人员发生非因公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按残疾程度分等级进行赔付,最高赔付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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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公意外伤害烧伤赔付 |
在职人员发生非因公意外伤害造成身体烧伤,按烧伤程度分等级进行赔付,最高赔付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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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公意外伤害医疗报销 |
在职人员非因公遭受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门诊以及住院费用均可按规定报销,在起付100元后,按100%进行赔付,赔付总额最高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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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保障 |
在职人员发生疾病身故的,按3万元进行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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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保障 |
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28种重度疾病及3种轻度疾病之一的,赔付金额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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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贴 |
在职人员凡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期间,按300元/人/天赔偿住院津补贴,最长补贴180天(对于既往病史,如同一病因,间隔90天后天数应重新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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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工勤编、事业编、临聘人员 |
意外身故 |
在职人员因意外发生身故(含因公牺牲),按20万元进行赔付。 |
意外残疾 |
在职人员因意外发生残疾(含因公致残)的,按照国家残疾等级进行赔付,最高赔付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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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烧伤赔付 |
在职人员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体烧伤,按烧伤程度分等级进行赔付,最高赔付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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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赔付 |
在职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造成门诊或者住院的,在起付100元后,按照100%进行赔付,最高赔付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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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保障 |
在职人员发生疾病身故的,按2万元进行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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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保障 |
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28种重度疾病及3种轻度疾病之一的,赔付金额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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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贴 |
在职人员凡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期间,按150元/人/天赔偿住院津补贴,最长补贴180天(对于既往病史,如同一病因,间隔90天后天数应重新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