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对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对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
(二)项目概况:
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东至友爱路,南至中华路,西至北大路,北至衡阳西路。土地级别分别为:商业二级,住宅二级,工业二级。
经初步调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49亩;涉及被征收房屋总面积约111.9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面积约56.48万平方米,非住宅房屋面积约55.49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7003户,其中被征收单位29个(139户公房),个人产权户6974户。(具体数据以实际签约为准)。
二、房屋征收范围
水仙苑地块:地洞口路2号南铁北一区71、72栋,地洞口路4号南铁北一区73-94栋;地洞口路2-4号、6号、8号。
衡阳南地块:
衡阳西路11-3号、15号、17号;
衡阳西路南一巷4号、4-2号;
衡阳路西一里1号至221号;
衡阳西路13号、衡阳西路15-8号。
三师楼地块:
南铁北一区28栋至35栋(三师楼)。
中华中地块:
(鑫三角苑)铁路北一区10-1栋,12-1栋、12-2栋、12-3栋;
(大板楼小区)地洞路15号1至12栋;
(邕桐小区)南铁北一区邕桐小区13至17栋;
南铁北一区18-2栋、18-3栋、19至27栋(红砖楼);
南宁市西乡塘区地洞口路1、11、13、20、21、29、37、39;
地洞口路78号,中华路72栋,中华路58、76、78、82号、84号、86号,中华路88栋、中华路90栋、中华路96栋、中华路98栋、中华路100号、中华路102号、中华路108号、中华路110号、中华路112号、中华路120号、中华路122号、南二区244、245、246、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号;
地洞口路铁道饭店北面(无门牌号)。
北大区机电地块:
北大北路4、6、8、10、12、14、16、18、18-8、20号;
南铁北四区55栋、56栋、56-1栋;
衡阳路南六巷7号、9号、16号、18号;
衡阳路南六巷540号至551号;
光明街1号至72号;
衡阳路南六巷祥云小区;
衡阳西路南六巷8-13号(机务小区铁路北四区即34栋、38栋、42栋、43栋、48栋、52栋、57栋、61栋、65栋);
衡阳西路南六巷4号(振宁雅苑停车场南面部分土地)。
白苍岭地块:
白榕苑:白苍岭路西巷南铁北四区29-1栋、29-2栋;
白苍岭小区:南铁北四区13-1栋、13栋、20栋、20-1栋、20-2栋、21-2栋、21-1栋、21栋、22栋、23栋、24栋、25栋、26栋、27栋、28栋、29栋;
衡阳西路23号047栋、048栋、049栋(即铁路北四区047栋、048栋、049栋老干楼);
南铁北四区8栋、9栋、14栋;
百合苑:衡阳西路27号南铁北四区10栋、11栋、12栋;
向阳苑:衡阳西路白苍岭路南铁北四区16栋、17栋、18栋、18-1栋、19栋、19-1栋;
衡阳西路23-1号南铁北四区14栋;
******委员会社区用房;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衡阳西路23-10号(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23号、30号、32号(涉及的铁路公房);
南铁北四区047栋、048栋、049栋老干楼(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25号南铁北四区8栋、9栋(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27号百合苑南铁北四区10栋、11栋、12栋(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白苍岭路向阳苑南铁北四区16栋、17栋、18栋、18-1栋、19栋、19-1栋(涉及的铁路公房);
白苍岭路西巷白榕苑(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23-1号南铁北四区14栋(涉及的铁路公房):
白苍岭路28-29号、791-6号、机务段部分房屋、工务段。
白苍岭菜市、南铁布料市场;
******幼儿园;
衡阳路南铁北一区791-4号(西乡塘环卫站)。
地洞口路地块:
地洞口路:地洞口路41号安达苑37栋、37-1栋、38栋、39栋、40栋、41栋、41-1栋、42栋、42-1栋、43栋、43-1栋、南宁桂华单身公寓、地洞口路广西宁铁国际物流办公区******公安局、地洞口30-2号铁路机关派出所;
地洞口路12号被服厂生活区10栋、11栋、12栋、地洞口路12号南宁市被服厂办公楼、地洞口路星级农贸市场等被服厂公建房屋;
南铁北一区18栋、18-1栋、白苍岭路东巷中铁二十五局;
衡阳西路南二巷2号1栋、2栋、3栋;
衡阳西路南二巷:衡阳路南二巷1号1栋;白苍岭粮食储备库宿舍2栋、3栋、4栋;
衡阳西路19号针织印染厂生活区1栋、2栋、3栋、4栋、5栋、衡阳西路19号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
五里亭四街73-82号、101号;
友爱南路17号、友爱南路17-1号友爱小区50、53栋;
******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监理站;
衡阳西路白苍岭路南铁车辆段油库;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路南铁北一区791-4号。
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如有出入或遗漏,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及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蓝线图范围为准。
蓝线图在房屋征收范围张贴公布(张贴地点:地洞口路2号;地洞口路4号;铁路北一区(鑫三角苑);地洞路15号(大板楼小区);南铁北一区邕桐小区;南铁北一区(红砖楼小区);南铁北一区(三师楼小区);衡阳西路11-3号、15号、17号、30号;衡阳西路南一巷4号;衡阳路西一里1号;地洞口路10号;中华路72栋;中华路86号;中华路88栋;中华路90栋;中华路96栋;中华路98栋;华强路102号、120号;衡阳西路25号南铁北四区8栋;白苍岭路西巷白榕苑;衡阳西路白苍岭路南铁北四区向阳苑;衡阳西路23-10号白苍岭小区;衡阳西路27号百合苑;衡阳西路23-1号南铁北四区14栋;地洞口路41号安达苑;地洞口路12号被服厂;南铁北一区18栋;衡阳西路南二巷2号;衡阳西路19号针织印染厂生活区;白苍岭粮食储备库宿舍;地洞口路星级农贸市场;友爱南路17号、17-1号;北大北路4、6、8、10、12、14、16、18、18-8、20号;南铁北四区55栋;衡阳路南六巷16号、18号;衡阳路南六巷540号;光明街1号;衡阳路南六巷祥云小区;衡阳西路南六巷8-13号机务小区)。
******办公室,即地洞口路791-6号中铁二十五局大院内,按现场指示牌前往咨询:
①号接待室:衡阳南地块、三师楼地块,联系电话:0771-******;
②号接待室:白苍岭地块、区机电地块,联系电话:0771-******;
③号接待室:地洞口路地块、水仙苑地块,联系电话:0771-******;
④号接待室:中华中地块,联系方式:0771-****** 。
三、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抵押权登记;
(四)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增加补偿。
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房屋征收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建设局。
八、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九、征收咨询电话:0771-******。
十、监督电话:0771-******。
******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2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
(二)项目概况:
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东至友爱路,南至中华路,西至北大路,北至衡阳西路。土地级别分别为:商业二级,住宅二级,工业二级。
经初步调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49亩;涉及被征收房屋总面积约111.9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面积约56.48万平方米,非住宅房屋面积约55.49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7003户,其中被征收单位29个(139户公房),个人产权户6974户。(具体数据以实际签约为准)。
二、房屋征收范围
水仙苑地块:地洞口路2号南铁北一区71、72栋,地洞口路4号南铁北一区73-94栋;地洞口路2-4号、6号、8号。
衡阳南地块:
衡阳西路11-3号、15号、17号;
衡阳西路南一巷4号、4-2号;
衡阳路西一里1号至221号;
衡阳西路13号、衡阳西路15-8号。
三师楼地块:
南铁北一区28栋至35栋(三师楼)。
中华中地块:
(鑫三角苑)铁路北一区10-1栋,12-1栋、12-2栋、12-3栋;
(大板楼小区)地洞路15号1至12栋;
(邕桐小区)南铁北一区邕桐小区13至17栋;
南铁北一区18-2栋、18-3栋、19至27栋(红砖楼);
南宁市西乡塘区地洞口路1、11、13、20、21、29、37、39;
地洞口路78号,中华路72栋,中华路58、76、78、82号、84号、86号,中华路88栋、中华路90栋、中华路96栋、中华路98栋、中华路100号、中华路102号、中华路108号、中华路110号、中华路112号、中华路120号、中华路122号、南二区244、245、246、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号;
地洞口路铁道饭店北面(无门牌号)。
北大区机电地块:
北大北路4、6、8、10、12、14、16、18、18-8、20号;
南铁北四区55栋、56栋、56-1栋;
衡阳路南六巷7号、9号、16号、18号;
衡阳路南六巷540号至551号;
光明街1号至72号;
衡阳路南六巷祥云小区;
衡阳西路南六巷8-13号(机务小区铁路北四区即34栋、38栋、42栋、43栋、48栋、52栋、57栋、61栋、65栋);
衡阳西路南六巷4号(振宁雅苑停车场南面部分土地)。
白苍岭地块:
白榕苑:白苍岭路西巷南铁北四区29-1栋、29-2栋;
白苍岭小区:南铁北四区13-1栋、13栋、20栋、20-1栋、20-2栋、21-2栋、21-1栋、21栋、22栋、23栋、24栋、25栋、26栋、27栋、28栋、29栋;
衡阳西路23号047栋、048栋、049栋(即铁路北四区047栋、048栋、049栋老干楼);
南铁北四区8栋、9栋、14栋;
百合苑:衡阳西路27号南铁北四区10栋、11栋、12栋;
向阳苑:衡阳西路白苍岭路南铁北四区16栋、17栋、18栋、18-1栋、19栋、19-1栋;
衡阳西路23-1号南铁北四区14栋;
******委员会社区用房;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衡阳西路23-10号(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23号、30号、32号(涉及的铁路公房);
南铁北四区047栋、048栋、049栋老干楼(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25号南铁北四区8栋、9栋(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27号百合苑南铁北四区10栋、11栋、12栋(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白苍岭路向阳苑南铁北四区16栋、17栋、18栋、18-1栋、19栋、19-1栋(涉及的铁路公房);
白苍岭路西巷白榕苑(涉及的铁路公房);
衡阳西路23-1号南铁北四区14栋(涉及的铁路公房):
白苍岭路28-29号、791-6号、机务段部分房屋、工务段。
白苍岭菜市、南铁布料市场;
******幼儿园;
衡阳路南铁北一区791-4号(西乡塘环卫站)。
地洞口路地块:
地洞口路:地洞口路41号安达苑37栋、37-1栋、38栋、39栋、40栋、41栋、41-1栋、42栋、42-1栋、43栋、43-1栋、南宁桂华单身公寓、地洞口路广西宁铁国际物流办公区******公安局、地洞口30-2号铁路机关派出所;
地洞口路12号被服厂生活区10栋、11栋、12栋、地洞口路12号南宁市被服厂办公楼、地洞口路星级农贸市场等被服厂公建房屋;
南铁北一区18栋、18-1栋、白苍岭路东巷中铁二十五局;
衡阳西路南二巷2号1栋、2栋、3栋;
衡阳西路南二巷:衡阳路南二巷1号1栋;白苍岭粮食储备库宿舍2栋、3栋、4栋;
衡阳西路19号针织印染厂生活区1栋、2栋、3栋、4栋、5栋、衡阳西路19号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
五里亭四街73-82号、101号;
友爱南路17号、友爱南路17-1号友爱小区50、53栋;
******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监理站;
衡阳西路白苍岭路南铁车辆段油库;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路南铁北一区791-4号。
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如有出入或遗漏,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及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蓝线图范围为准。
蓝线图在房屋征收范围张贴公布(张贴地点:地洞口路2号;地洞口路4号;铁路北一区(鑫三角苑);地洞路15号(大板楼小区);南铁北一区邕桐小区;南铁北一区(红砖楼小区);南铁北一区(三师楼小区);衡阳西路11-3号、15号、17号、30号;衡阳西路南一巷4号;衡阳路西一里1号;地洞口路10号;中华路72栋;中华路86号;中华路88栋;中华路90栋;中华路96栋;中华路98栋;华强路102号、120号;衡阳西路25号南铁北四区8栋;白苍岭路西巷白榕苑;衡阳西路白苍岭路南铁北四区向阳苑;衡阳西路23-10号白苍岭小区;衡阳西路27号百合苑;衡阳西路23-1号南铁北四区14栋;地洞口路41号安达苑;地洞口路12号被服厂;南铁北一区18栋;衡阳西路南二巷2号;衡阳西路19号针织印染厂生活区;白苍岭粮食储备库宿舍;地洞口路星级农贸市场;友爱南路17号、17-1号;北大北路4、6、8、10、12、14、16、18、18-8、20号;南铁北四区55栋;衡阳路南六巷16号、18号;衡阳路南六巷540号;光明街1号;衡阳路南六巷祥云小区;衡阳西路南六巷8-13号机务小区)。
******办公室,即地洞口路791-6号中铁二十五局大院内,按现场指示牌前往咨询:
①号接待室:衡阳南地块、三师楼地块,联系电话:0771-******;
②号接待室:白苍岭地块、区机电地块,联系电话:0771-******;
③号接待室:地洞口路地块、水仙苑地块,联系电话:0771-******;
④号接待室:中华中地块,联系方式:0771-****** 。
三、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抵押权登记;
(四)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增加补偿。
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房屋征收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建设局。
八、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九、征收咨询电话:0771-******。
十、监督电话:0771-******。
******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