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需征收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范************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20〕35号)等有关规定完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房屋征收范围
具体门牌及界线范围见项目规划蓝线图(附件2)。
二、房屋征收部门
******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四、征收补偿安置
具体补偿安置按照《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
实施。
五、房屋征收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
******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
************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 项目规划蓝线图(项目现场张贴)
2024年11月22日
一、房屋征收范围
具体门牌及界线范围见项目规划蓝线图(附件2)。
二、房屋征收部门
******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四、征收补偿安置
具体补偿安置按照《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
实施。
五、房屋征收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
******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
************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 项目规划蓝线图(项目现场张贴)
2024年11月22日